超限与超载的区别

发布时间: 2024-03-29 23:12:10 |   作者: 云开体育官网登录

  车辆超载是指车辆运载的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,而车辆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、车货总质量或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。

  超载和超限是执行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中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,不仅驾驶员知之甚少,甚至执法人员也有时难以区别。

  1、超载和超限的法律根据不同:超载一词来源于国务院《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》第30条规定机动车载物,一定要遵守以下规定:(一)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……,第31条规定非机动车载物,一定要遵守……。超限一词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公路法》第50条规定超过公路、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、限高、限宽、限长的车辆,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、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内行驶……。

  2、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: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,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;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,不一样的等级的公路(含桥梁)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。

  3、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: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、超高、超宽、超长的表述,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,又有客运超载;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,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。

  4、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:根据国务院《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》第8条规定,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;根据《公路法》第8条规定,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。

  5、超载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:根据国务院《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》第80条规定,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28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,并能够准确的通过国务院《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》第80条规定在罚款或者警告同时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的驾驶证,因此超载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;根据《公路法》第75条和第84条规定,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以下,造成公路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,因此超限有行政法和民事法律上的双重法律责任。

  证实,仅供您参考。未经许可,请勿转载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

  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行业信息,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,文责自负,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,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。本网所提供的信息,如需使用,请与原作者联系,版权属于原本的作者所有。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15日内进行。

  更多

  Chinese machinery firm to build Thai si..